中新網5月30日電 據國家衛計委網站消息,5月30日,國家衛生計生委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食品藥品監管總局、國家中醫葯局聯合召開媒體通氣會,宣傳解讀經國務院同意聯合印發的《關於保障兒童用藥的若干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  當前,我國醫葯衛生事業快速發展,兒童健康和用藥水平逐步提高,兒童基本用藥狀況顯著改善。但是,我們也清醒地看到,目前兒童用藥適宜品種、劑型和規格不足,企業缺乏研發動力和生產積極性,不合理用藥問題仍然存在,兒童用藥安全面臨挑戰。
  《意見》從鼓勵研發創製、加快申報審評、確保生產供應、強化質量監管、推動合理用藥、完善體系建設、提升綜合能力等環節,對保障兒童用藥提出了具體要求。這是近十幾年來我國關於兒童用藥的第一個綜合性指導文件。
  在申報審評和研發創製方面。對於部分臨床急需的兒童適宜品種、劑型、規格,建立申報審評專門通道,加快進度,並逐步建立鼓勵研發的兒童藥品目錄,引導和鼓勵企業優先研發生產。探索建立新藥申請時提供相關兒童臨床試驗數據及用藥信息的制度。對已上市品種,要求藥品生產企業及時補充完善兒童臨床試驗數據。
  在保障生產供應方面。對國產兒童用藥通過單列代表品、規定寬鬆的劑型比價繫數等方式,在定價時給予政策扶持。按規定及時將兒童適宜劑型、規格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。優先支持兒童用藥生產企業開展產品升級、生產線技術改造。建立短缺預警機制,對臨床必需、易短缺、用量小的藥品綜合採取價格、採購扶持及定點生產、儲備等方式確保供應。
  在提高臨床合理用藥及綜合評價能力方面。發揮專業協會的學術優勢,總結臨床用藥經驗及安全用藥數據,形成行業共識,制定兒童用藥指南。同時,對部分已在臨床使用多年但藥品說明書缺乏兒童用藥數據的藥品,完善相關數據,以引導企業研發申報和生產,合理修訂藥品說明書。建立兒童臨床用藥綜合評價體系和臨床數據庫,整理分析兒童用藥數據並定期開展綜合評價。
  此外,《意見》還進一步強調了確保藥品質量和使用安全、規範處方行為、發揮中醫葯兒科傳統特色優勢、加強合理用藥宣傳和健康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工作要求。
 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,兒童的健康成長關係著千家萬戶的幸福,保障兒童用藥是重大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。《意見》的出台,充分體現了黨中央、國務院對兒童健康成長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,是鞏固基本藥物制度、完善國家藥物政策的又一重要舉措;有利於提升我國兒童健康與用藥水平,更好地維護兒童健康權益;有利於引導兒童用藥研發和生產供應,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;有利於進一步深化醫改,回應社會關切,推動社會和諧發展。  (原標題:衛計委等6部門:保障兒童用藥 引導企業研發供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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